现代服务管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学工办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现代服务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8-10-0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主任工作的建设和管理,科学评价我院班主任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

2.以学生评价为主,工作实绩和工作态度考核相结合。

3.教育、管理、服务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并重。

    二、考核范围

带班的所有辅导员(班主任)。

    三、考核办法与程序

(一)考核办法

1.在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工作。

2.考核采取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并于每学期末进行集中考核。

(二)考核程序

1. 学院考核(25%)

学院党总支根据本学院班主任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班主任选聘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据实打分。

2. 学生评议(25%)

学生评议由班主任工作考评小组组织。考评小组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少于所在班级人数的50%)对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测评。

3. 平时考核(50%)

    四、考核结果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候选人;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班主任名额不超过辅班主任人数的15%。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级:

   1)在学生组织发展、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中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影响恶劣者。

   2)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群体事件、突发事件者。

   3)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局面混乱,影响极坏的。

   4)本人或所带学生参加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者。

   5)其他原因学校认为应定为不合格者。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1)要求班主任参加的会议无故缺席或早退的。

   2)所负责班级的学生中发生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突发事件。

   3)未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不能及时上报材料的。

    五、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工作量津贴发放、职务或职称晋升和学习深造的主要依据。

2.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由学院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选聘为班主任,交由学校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班主任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逐级向学院、考核小组、学工部、校党委申请复议。

    六、有关要求

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2.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参评教师和学生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本着对学生工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做好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