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全称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中文简称为“山青院现管学院学生会”)。英文全称为Shandong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School of Modern Service Management Student Union。
第二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总支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积极组织和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有益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建设目标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主动适应广大同学成长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生会工作水平,增强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扩大学生会在兄弟学院、学校学生组织和社会各界组织之间的影响力,努力将本会建设成为根植同学的共同家园、凝聚人心的温暖集体、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充分发挥联系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院的沟通渠道畅通。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学院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与各班级相互配合,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培养同学的全面素质,努力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加强同兄弟学院、学校学生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扩大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六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取得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籍的本科、专科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中国梦的远大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
(四)服从本会领导,参与本会的工作,维护本会团结、利益和名誉,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并通过各种合理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监督、建议、批评并要求答复的权利。
(三)会员有申请加入本会各级组织,并在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的权利。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六)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实行任期制。由学院团总支组织进行公开招聘和上一届学生会主席提名推荐后,形成候选人名单。再由学院团总支公开选拔、考察酝酿后,形成提名名单。最后由学院团总支报学院党总支批准通过后给予任命,任期一年。
如遇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岗位因故发生空缺时,则由学院团总支组织对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补选,经学院团总支考察酝酿形成提名名单并报学院党总支批准通过后给予任命,任期到自然换届时结束。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1名)、秘书长(1名,由学院团总支指派其委员担任)、副主席(2—4名)组成。其中,主席在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的领导下,引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对学生会各项事务进行指导管理;统筹规划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对下一届主席团成员人选向学院团总支进行提名推荐;对外代表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在学院党总支、学院团总支的领导下,协助主席对学生会各项事务进行指导管理;协助主席统筹规划学生会内部建设;在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秘书长主持学生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并给予指导;在主席和秘书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席指派副主席主持学生会工作。
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修改和讨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并负责解释、监督和实施;
(二)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负责召集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和学院各班级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主持制定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负责解释、监督和实施;
(六)决定任免学生会负责人,决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和附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七)向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八)领导、协调、督促学生会副主席单位和学院各班级的工作;
(九)行使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赋予的其他职权;
(十)负责代表学生会与全国学联、省学联和校学生会的联系工作,负责开展校际和院际学生会的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受学生会主席团的直接领导。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实行任期制。由学院学生会组织进行公开招聘和上一届各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的负责人提名推荐后,形成候选人名单。再由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审议后,形成提名名单。最后由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报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批准通过后给予任命,任期一年。
如遇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和附属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岗位因故发生空缺时,则由学院学生会组织对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补选,经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审议后形成提名名单并报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批准通过后给予任命,任期到自然换届时结束。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由部长(或主任、会长,1名)、副部长(或副主任、副会长,1—4名)、干事(或委员,若干)组成。其中,部长(或主任、会长)在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引导本部门开展工作;对本部门各项事务进行指导管理;主持本部门内部建设;主持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对下一届本部门负责人人选向学生会进行提名推荐。副部长(或副主任、副会长)协助本部部长开展工作,参加本部门分管工作并给予指导;在本部部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部长主持本部门工作。部门干事(或委员)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完成本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下设主席团、秘书处、纪检部、生活卫生部、权益部、学习部、文体部、新媒体部、创新创业部、信档部、团支部工作委员会、社团工作委员会、青歌志愿者协会、礼仪队、艺术团,根据工作需要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批准通过后,可对各职能部门和附属单位进行适当调整。
(一)各部门和附属单位的职能是:
1.贯彻落实学院党政部门及学生会主席团部署的任务和决定;
2.根据本章程,拟定本部门(单位)的部门制度及工作制度,并组织履行、落实;
3.制定本部门(单位)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单位)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
5.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利益;
6.加强兄弟院校学生会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其交流;
7.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8.维护并宣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形象。
(二)各部门的具体职能是:
秘书处:协助团总支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学生会各类办公会议的会务资料准备;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负责值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公文处理、人才培养、学生会调研等工作。
纪检部:负责学院学生活动的秩序维持工作;负责开展早操日常考勤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学院所辖学生宿舍的晚休纪律;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早晚自习、晚休的日常考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安全类的学习活动并督促同学遵守。
学习部:协助学院开展学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与教学相关的活动,协助学院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开拓学生的学术视野,组织开展学习、学术、科研类的活动;负责组织学生代表队参加学校内外各类学科竞赛;负责辩论队的组建和管理。
权益部:协助团总支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活动;负责掌握学院学生思想状况、身心状况和实际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并帮助其解决问题,保障学院学生正当权益;负责开展利于维护及改善学生思想状况的学生活动。
创新创业部:负责培养学生创业就业意识,提高综合素质、锻炼学生创新以及社会实践能力,协助团总支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技能培训以及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开展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的活动。
文体部:负责组织学院学生开展各类竞技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负责组织学生代表队参加学校内外各类体育竞赛;负责学生体育代表队的组建和管理。负责组织学院学生开展各类群众性文艺活动和文艺比赛;负责在学院学生活动中的文艺部分的支持工作。
生活卫生部:负责开展学院所辖教室以及宿舍卫生、内务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协助团总支开展教室文化建设、宿舍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教室文化建设类、宿舍文化建设类的活动。
新媒体部:协助团总支做好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协助团总支做好学院刊物制作、排版、印刷工作;负责在学院学生活动中技术部分的支持工作。
信档部:负责处理学生会内部办公事务;负责学生会各类办公会议的会务资料准备;负责归纳制定学生会每学期、每月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负责其它各种相关的文字书写工作;定期公布学生会工作的进程,增加其透明度;负责记录部长例会,主席团例会、对学生会召开的一切会议等;定期收集各部门会议记录,对其进行归纳整理。
社团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各社团活动的审批、指导、监督、考核和评比;负责社团注册、社团成员登记和社团评估等工作;负责新成立学生社团的考察、审批和不合格社团的注销;收集广大社团成员的各类建议、意见,做好整理处理工作;深入了解各社团的组织建设情况,为其提供合理化发展建议,规范各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建设。
青歌志愿者协会:负责联系校外的一些单位和企业,为我院举办的相关活动及学生会其他活动寻求赞助经费,了解同学们对学校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断加大校园特色活动的开展力度;建立并完善青年志愿者相关培训机制编制;负责协会的外事工作,与校青协和各二级学院青协保持联系,对外协调。
团支部工作委员会:负责院共青团的全面工作,协助团总支开展活动;负责制订学院共青团工作的计划,对团总支负责;负责组织全院团员青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完成团总支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单位是本会的附属学生组织,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贯彻学生会整体工作方针,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工作、制定制度。
各副主席单位在全院性学生活动中接受本会主席团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副主席单位应积极参加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社团工作委员会为学生会副主席单位。
第十五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各班级委员会(以下简称“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受学院党政部门和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班委会由全班学生大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开展班级日常工作。
各班班委会在学院学生工作和学生活动中接受本会统一领导、协调和考核,各班班委会应积极参加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学生活动。各班班委会须按时参加学院学生会召集的学院各班级负责人联席会议、班委委员联席会议,报告工作,交流经验。
第四章 学生会制度
第十六条 学生会制度是由当届学生会主席团根据本届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结合前几届学生会的工作经验而制定或修订现有的学生会部门职能、会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公文处理、部门工作规程等制度。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院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法收入;
(三)其他经费来源。
第十九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财务制度的审核。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
第二十条 本会的经费用于举办学术、宣传、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各种学生活动及学生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之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在全体大会上向学院团总支及全体成员汇报。每次重大活动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主席团汇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或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干部提议,并由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报团总支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