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办字[2013]11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办字〔2016〕12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山青院办字〔2016〕10号)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青院办字〔2014〕40号),需要重修的2014级本科和2015、2016级本专科学生,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课程重修的选课。有关选课通知如下:
一、网上选课时间及方式
2014级本科和2015级本专科学生网上重修选课时间为2017年7月5日13:30至9月1日(周五)晚24:00。
2016级本专科学生网上重修选课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3:30至9月24日晚24:00。
选课网址和具体操作方法见《重修选课操作指南》(教务处网站——使用帮助)。
二、选课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包括:
1. 2014、2015级本科及2016级本专科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补考不及格、旷考、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上述课程重修不及格者。
2.专科2015级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二)重修的课程必须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且存在下列情况:
1.2014、2015、2016级本科专业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2.2014、2015、2016级本科专业缓考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课;
3.2014、2015、2016级本专科专业考试旷考、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4.因休学、转学、转专业、漏选等原因导致应修而未修的课程。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重修
1.专业任选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申请重修,也可另选其他课程);
2.考试成绩虽已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者,修业年限之内只允许重修一次;
3.因未选课导致未修足学分而无法顺利毕业,且在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
三、选课注意事项
1.2015级专科学生补考不及格的课程需要参加毕业前补考,不能参加重修。2016级及以后的专科学生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2.选课成功的学生开学后直接上课,不需要提交审核表格。上课时间冲突的也可以成功选课,不用提交重修申请表,仅提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修免听申请表》(见教务处—表格下载,下称“免听申请表”),同时与任课教师联系。
3.学生在选课时要注意所选重修课程的学分要与本人正考时所修课程一致,否则将影响毕业资格审核,责任学生自负。
4.重修大学英语类课程时,普通文理类专业学生应选择普通文理类专业的教学班,艺术类专业学生应选择艺术类专业的教学班,否则成绩无效。
5.休学、转学、转专业需要重修的学生、对成绩不满意想重修的学生、专业任选课程考核不及格想另选其他任选课程的学生,无法在网上选重修课,需要本人提出课程重修申请,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教务处—表格下载,下称“重修申请表”)由教务处负责选课。教务选课时以时间不冲突为主要原则随机添加,如学生有特定教学班想跟随上课,可以在《重修申请表》中注明。
6.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化,课程改变导致的无法在网上选择重修课程的学生,需提交《重修申请表》,并由学生所在学院给出课程替代方案,替代方案需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7.因未选课导致未修足学分而无法顺利毕业,且在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需学生毕业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并于规定时间内帮助其提交重修申请表。
8.因重修课程时间冲突、无相同课程或实习、工作等其他特殊原因,学生无法跟班重修,应由学生本人提出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学生所属学院确认同意和教务处批准,可允许其不参加听课,只参加期末考试。
无论跟班学习还是免听学习,学生参加课程重修与正常课程学习要求相同,须按要求完成作业、实验、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等的考核评定,并随课程重修所跟班级参加期末考核。重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须再次申请重修;重修课程成绩合格者,在学生成绩总评中记录重修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和学分绩点;学生重修课程的历次考核成绩均记入学籍档案,但仅以各科取得学分的最高成绩记录学生个人学籍成绩表。
无法在网上选重修课的学生的《重修申请表》和《免听申请表》由学院汇总收齐,于开学后两周内9月13日11:30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侯潇潇,联系电话:58997513。
教务处
2017年6月26日